親愛的顧客您好:

依據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您享有自產品到貨起算七天之猶豫期(非試用期)。在此期間內,您可隨時提出退貨申請。為保障您的權益,請務必注意,退回之商品必須回復原狀,亦即需保持您收到商品時的完整狀態,包含主產品、所有附件、內外包裝、隨附文件、贈品等。

退款說明: 我們將於收到您退回的完整商品並確認無誤後七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款作業。

此外,下列情況可能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 非因檢查商品之必要,而您已拆封、毀損、移除產品包裝(如外盒、封條、吊牌、貼膠或標籤等)。
  • 因您的個人因素或其他可歸責於您的事由,導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
  • 您的退貨申請已超過產品到貨後七天猶豫期。
  • 若原訂單因退貨後 不符免運門檻(如滿 NT$1,000 免運),我們將自退款金額中扣除原出貨運費
  • 試香卡為體驗品不提供退貨
  • 退貨是因為商品本身有瑕疵、錯誤出貨、損壞等賣家責任,則退貨運費應由賣家負擔
  • 退貨是因為個人因素(例如:不喜歡、氣味不合、改變心意等),則退貨運費由買家自行負擔。

請留意,七天猶豫期不適用於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商品。

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與我們聯繫,謝謝您的理解與支持!